一、退役军人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答:针对退役士兵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士兵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含山县咨询电话:4316053)
二、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有哪些补助?
答:退役军人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含山县咨询电话:4323137)
三、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享受哪些政策?
答:对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含山县咨询电话:4323137)
四、残疾人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含山县咨询电话:4323137)
五、残疾人及招用残疾人的单位享受哪些政策?
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含山县咨询电话:4323137)
六、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入驻农民工创业园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于被评为省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项目和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含山县咨询电话:4958073、4323137)
七、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含山县咨询电话:4316053)